6月1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等4人涉贪贿案,4人就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提上诉。14日,香港终审法院作出终极裁决,驳回4人上诉,新鸿基地產前联席主席郭炳江须即时重返监狱服刑。
当天上午,正在服刑的许仕仁、新鸿基地產前执行董事陈鉅源,以及香港交易所前高级副总裁关雄生,由囚车押送至终审法院,郭炳江则在家人陪同下到法院听取裁决。
本次上诉涉及的控罪指,在公佈许仕仁获任命为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前数天或数小时內,郭炳江透过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即陈鉅源和关雄生,向许仕仁支付850万元(港幣,下同)。
在庭上,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宣读裁决,5名法官一致裁定驳回4人的上诉。
判词表示,此850万元交易明显属贪污舞弊,其目的是促使即將就任的政务司司长倾向惠及其他串谋者的利益。许仕仁一旦收取这笔款项,就职期间的独立性將彻底被削弱,无法恰当和获信任可履行公职。
由於这是郭炳江面对的唯一控罪。他原审时被判刑5年,服刑18个月后以1000万元获保释外出。被驳回上诉后,他须重返监狱,完成余下刑期。
2014年12月,许仕仁因收受新鸿基地產高层超过千万元的款项,被裁定借公职作出不当行为、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等5项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7年半。郭炳江、陈鉅源、关雄生分別被判刑5至6年。
4人就定罪提出上诉。终审法院去年7月12日批准其中一项定罪的上诉许可申请,排期至今年审理。经过近5年的法律程序,本案14日正式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