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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两检”擬分两阶段立法

2017-04-09 14:20
来源:今日香港

  4月6日电 高铁香港段预计明年第三季通车,但“一地两检”方案至今仍未出台。本报获悉,两地政府计划在六月前完成“一地两检”蹉商,特区政府并会分两阶段立法。第一阶段是在本届政府任期內,在立法会通过决议案,原则性通过“一地两检”方案;至於具体处理“一地两检”的执行细节及技术问题的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则须留待新一届政府处理。据悉,內地一直希望在西九龙高铁总站內采取“深圳湾”模式,划出土地供內地执法人员实施內地司法管辖,但特区政府则希望就具体的执法细节作清晰界定。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综合多方消息,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方案预计要先由两地政府达成协议,之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决定或安排,并经由本地立法实施。据了解,特区政府计划分两阶段处理本地立法问题,政府会在公布“一地两检”方案后,於六月向立法会提交相关决议案,希望先就“一地两检”的大方向取得立法会的同意,并冀在本届政府任期內通过。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决议案,每名议员只可以发言一次,每次十五分钟。

  立法会通过相关决议案后,政府下一步就要向立法会提交相关条例草案,处理实施“一地两检”的执行细节及技术问题,包括各种执法权的界定,但预料难以赶及现届政府任期完结前处理,要交由新一届政府负责。

  特区政府及內地当局目前仍在磋商“一地两检”方案的各项细节,据悉中方一直希望高铁香港段能采取“深圳湾”模式,主责“一地两检”的港澳办副主任黄柳权,早前亦来港会见各界人士,包括香港律师会等,商討“一地两检”事宜,当时有与会者已表示,黄柳权认为一地两检可参照“深圳湾”模式,即在高铁西九龙总站內划出部分地段,以及高铁车厢內实施內地施法管辖权,內地执法人员除了处理出入境、清关及检疫,还可以享有拘捕权。

  本身是律师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接受查询时认为,如果政府先向立法会提交决议案并获通过,等於先获立法会首肯“一地两检”方案,有利政府筹备下一轮的工作,人大常委会作决定时亦有考虑基础。但他坦言,“一地两检”方案要顺利实施,症结始终在条例草案部分,政府不能回避来自民主派的反对声音。同样是律师的民建联周浩鼎则表示,如果高铁未能实施“一地两检”,將失去兴建原意,过去亦有“深圳湾”模式可参考。他认为,无论“一地两检”的方案最终如何,都需要经立法会立法,包括就条例草案成立法案委员会再经三读通过,但要赶及在七月立法会休会前完成一切相关程序,相信有一定困难。

  深圳湾口岸在2007年7月1日启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10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於授权香港特別行政区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授权特区政府在位於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实施香港法律,并由香港执法人员管理。立法会其后在2007年4月通过《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完成一地两检所需的本地立法。

[责任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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