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達爾今日公告,公司已收到深圳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與此同時,康達爾申請於8月12日上午開市起復牌,恢復交易。有意思的是,牛散林志竟將康達爾晃暈在地,上市公司並未理清其個人真實的直接持股數量,由此招來證監局的一紙整改令。
13個賬户合併1户
上述《決定》指出,康達爾在2014年年報、2015年一季報中披露林志名下持有股份比例為15.81%,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股東名冊顯示,截至前述兩個報告期末,林志名下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為1.34%。由此,康達爾定期報告中關於林志名下持股比例的披露存在錯誤。
按照相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向康達爾下發責令改正決定書,責令該公司按照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並於2015年9月30日前向深圳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實際上,康達爾自然人股東林志並非無名小卒,據一季報數據顯示,林志持有康達爾6179萬股,持股比例為15.81%,高居該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之位。今年6月,林志更是向上市公司發函,要求股東大會增加提名董事候選人等兩項臨時提案。
但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2015年1月31日,深交所[微博]官網曾披露,自2013年9月5日,林志作出決策,委託匡某某具體操作“林志”賬户、“陳某某”賬户共13個賬户陸續買入“康達爾”股票,至2014年7月20日合計持有該公司總股本的15.81%。對於前述股份及權益變動,林志遲延至2014年12月4日才進行披露,林志作為上述13個賬户的實際控制人,其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多條規定。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對林志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如此來看,林志是通過13個賬户才合計持有康達爾15.81%的股權,而林志本人的單個賬户並非直接持有如此多的股份,上市公司將其合併算在1個賬户之中顯然不合規。
解除退市風險
除此之外,康達爾也為投資者帶來了一則好消息,公司退市風險已獲得解除。
2012年11月,深圳證監局對康達爾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涉嫌存在違反《證券法》的行為,並立即對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康達爾存在虛列成本套取資金的情況,相關人員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2013年5月7日,深圳證監局將該事項移送公安機關辦理。
根據相關部門近期通報,檢察機關已做出不起訴決定,康達爾也將有關資金認定為向相關人員發放的績效獎勵。雖然該事項的調查程序已經終結,但該事項導致康達爾相關年度定期報告中關於高管人員薪酬、財務報告中成本費用等多項內容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康達爾表示,鑑於深圳證監局上述《決定書》的最終行政調查結論,公司退市風險警示事項已經消除,公司從2015年8月起無須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