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电 香港《大公报》17日发表题为“警方专业抵赞 反对派衰到贴地”的文章,全文如下:
警方昨晚以“误导警务人员”罪名落案控告“民主党”成员林子健,今日提堂。
林日前声称在旺角街头被人掳上车带走,其后身上被钉上廿多枚“书钉”;警方接报后根据现场闭路电视深入调查,结果证明一切全属虚构,遂將林拘捕。
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如果任何人可以如林子健般信口雌黄、指东打西,令到执法人员空扑一场而当事人却不需要负上任何法律责任,则这样的社会也就难言公允、更难言法治二字。林子健虽被友儕证明患有抑鬱症以至妄想症,但个人有问题也不能拿警力当“出气袋”或捉弄对象。在法治社会,虚报资料、浪费警力、製造公众恐慌,是很严重的罪名,根据警务条例,相关罪名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元及入狱六个月。如果林子健获此下场,也是咎由自取、与人无尤,并不值得同情,同时更足以儆戒来者,切不可再以身试法、挑战法治。
事件中,值得给予“点赞”的是警务部门。他们在事发后并未受到社会上各方声音的影响,而是以高度专业的態度,按照当事人的说法,严肃、认真地展开调查,连一些细緻的綫索也不放过,最终根据多段现场闭路电视还原出事实真相,林自始至终一个人,又何来什么客货车及被掳走?
案件迅速侦破,社会疑云及时平息,执法人员功不可没,更加证明警队是特区有力维持治安、高度专业及公正执法的可靠力量,应获得市民更大的尊重和支持。
而相对警方的优秀表现,反对派在这场丑剧、闹剧中的表演,则只可以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
而所云“惨”者,不是反对派上了林子健的当,把谎言当真,而是“惨”在堂堂民主“教父”、“大佬”、“大状”一大帮人,通通都成了“飢不择食”的“饿狗”,看到林子健身上密密麻麻的“钉书机”钉,就如获至宝、飞身扑上,立即空群而出举行“记招”,又是“强力部门”、又是铜锣湾书店,就差还没有抬棺材花圈默哀。
但事隔仅一天,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林子健“自钉自导自演”,被锁上手銬押返警署调查,这时的大状、“大佬”却一个个装聋作哑、“快闪”走人,以所谓“警方正在调查”或林子健已被落案起诉为词避不见人,拒绝回答传媒查询,其尷尬、窘迫的情状只可以用“惨”字来形容,令人失笑、更令人不齿。
林子健何许人也?目前精神状况怎样?李柱铭、何俊仁等人会不知?就连这么一个“病人”都不放过、都要利用来作为“抗中乱港”的工具,乘机製造內地公安“越境执法拉人”的所谓“白色恐怖”,其心之狠、其情之毒,也可谓丧尽天良矣。
一场闹剧已经演完,林子健將罪有应得,而煽风点火、助长虚报误导者即使不受法律制裁,市民大众也会向他们报以鄙夷的不屑眼光,今后再有什么“掳人记招”,搵鬼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