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统计处今日公布,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升1.3%,稍高于去年12月的1.2%;剔除政府纾困措施影响,基本通胀率为2.1%,也高于去年12月的2%,主要是临近农历新年,旅游费用升幅扩大所致。
各类消费项目中,杂项服务、外出用膳、杂项物品、交通、食品、烟酒均上升;电力、燃气及水、耐用物品、衣履则下跌。
统计处表示,1月通胀维持温和,旅游费用按年升幅显著,因今年农历新年在一月底出现,而非去年的二月初,抵销电费下调和食品价格升幅收窄的有利因素。
展望将来,鉴于进口价格偏软和本地成本增幅温和,通胀压力短期内仍会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特别是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